所得税汇算清缴基本实务知识(2)
?。┥婕肮亓揭滴裢吹模北ㄋ汀吨谢嗣窆埠凸笠的甓裙亓滴裢幢ǜ姹怼罚?/p>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5.第四季度申报及审批、备案事项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6.哪些企业汇算清缴需要鉴证报告
?。ㄒ唬┢笠挡撇鹗АD伤叭讼蛩拔窕靥岢銎笠挡撇鹗Щ蚪鹑谄笠荡粽仕鹗扒翱鄢昵氲?;
?。ǘ┓康夭⑵笠的甓饶伤吧瓯ā7康夭⑵笠翟诳⒉吠旯ず?,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
?。ㄈ┑蹦昕魉鸪?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ㄋ模┑蹦昝植箍魉鸬哪伤叭?/p>
?。ㄎ澹┍灸甓仁迪窒郏ㄓ担┦杖朐?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渌榭?,诸如连续两年亏损、零申报等
7.税务机关对企业汇算清缴申报材料的审核
?。ㄒ唬┠伤叭似笠邓盟澳甓饶伤吧瓯ū砑捌涓奖碛肫笠挡莆癖ū碛泄叵钅康氖质欠裣喾?,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
?。ㄈ┠伤叭耸欠穹纤笆沼呕萏跫?、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ㄋ模┠伤叭怂扒翱鄢牟撇鹗欠裾媸?、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绲厍阕芙赡善笠邓盟暗哪伤叭?,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五)纳税人有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填列的预缴数额是否真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配的数额一致。
(六)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吻合。
8.不能按时申报、纳税或汇算期内申报错误的处理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款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9.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
国税函[2009]326号: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